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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失联”“空壳”地方金融组织的公示

来源:海南省小额贷协会 发布日期:2025-12-31 浏览次数: 字体:[大][中][小]

根据有关监管文件规定,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“失联”机构:无法取得联系;在公司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;可以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,但其不能有效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;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应当认定为“空壳”机构: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开展相关金融业务;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“零申报”(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);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”。


为规范我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,现将经排查符合“失联”“空壳”情况认定的13家地方金融组织名单进行公示(详见附图),公示期30天,自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5日。本公示名单所列公司享有申辩权利,有关公司如有异议,应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书面反映我局并提交佐证材料。公示期满未提出申辩的,视为放弃此权利,相关公司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机构注销或变更企业名称、经营范围手续,变更后不得含有地方金融组织字样。公示期满后,我局拟取消公示名单所列公司业务经营资质,并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相关情形的,依法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


联系电话:0898-65341609

联系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943室



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

2025年12月25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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